| 龙岩市永定县五项优惠政策持续推进招商引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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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12-04 15:10 文章来源:龙岩网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近来,永定县出台土地政策、水电政策、财政政策、用工政策等五项优惠政策,持续推进招商引资,促进项目开发建设。
永定县出台政策包括: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为96元/平方米,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;对预申请的工业用地,每亩缴2万元预申请保证金。永定工业园区内供水水价比城区供水价优惠10%,4个乡镇工业集中区供水水价不高于城区标准;“一园四区”内大工业用电电价每千瓦时0.525元。对2008年前落户的工业企业项目,在规定建设期内按时竣工投产的,县财给予一定的奖励;外来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,凡年度上缴增值税、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中县财实得部分达10万元以上的,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。在县内企业就业人员参加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,由县财补助150元/人培训费;就业一年以上,并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,社会保险费由县财给予补助400元/人。对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企业,享受县委、县政府重点联系企业相关待遇;落户“一园四区”的外来投资生产性企业同时享受省市有关“老、少、边、穷”地区优惠政策;外来员工均可享受本县居民同等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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